程乐伶边炒菜边回复:“死人了,老人觉得不吉利。”
对话起来还有几分父子的感觉,程乐伶是知道的,如果程刚说话,家里人没有回复,他就会发疯,觉得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,他以前完全不爱说话,没少因此被打。
就算是随口应付,都要说几个字回复程刚,显得重视他的每一句话。
程刚将肉菜已经吃掉了一半,一碗饭也已经见底,炒好一个小菜的程乐伶端着菜出来,放下后先给程刚又装了一碗饭,这才给自己装饭,迟迟坐下。
“怎么不买空心菜,正当季不是?”程刚一筷子几乎就将蔬菜夹去了三分之一,留给程乐伶的并没有多少,但他不在意。
程乐伶也不能炒两个青菜给自己,否则会被程刚打,说他败家。
没听到程乐伶的回话,程刚扒了一口饭吃完,忽然笑出了声,脸上挂着假模假样的赔笑:“你瞧我我都忘了,空心菜让你想起你那个婊i子妈是吧?不过该吃吃啊,这个季节最便宜了。”
程刚不仅会打人,给人造成肉i体上的疼痛,另一方面他也很懂什么是精神折磨,不断提起一些明显是雷点的事情,若无其事地诉说,然后戳穿,看着你发疯。
于是程乐伶手上刚刚伸出去的筷子顿在了半空中,又缓缓放了回去,面部紧绷,似乎是强忍着才没有和程刚正面呛起来。
程刚将青菜又夹去了三分之一,感叹地说:“这人啊,都是这样,你也别怪你妈?骗骗你又怎么了,天下无不是的父母,你是她生的,她犯了错你替她承担一部分,诶,这叫天经地义,你这表情,你难道还怪我不成?”
程刚危险地眯起眼睛。
“没有。”程乐伶僵硬地开口,尽量保持表面上的冷静,冷着脸往嘴里扒白饭。
“再怎样,你个小杂i种还跟老子姓程呢。”程刚大发慈悲地说,真像个父亲似的,然后将最后一部分青菜全部夹走了,连那一碗肉也吃了个干净。
末了将碗筷随意丢在桌上,感慨:“这肉就是好吃,下次多买点知道吗,你多买点,平日里赚到的钱都可以少给我一点,不过我要看见肉。”
程乐伶差异地瞥了程刚一眼,没想到这么爱财的男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,点点头说:“好。”
“嘿,叫赵芳那个臭女人跟老子吵架,这么好吃的肉都吃不到。”程刚拍拍肚皮躺在了沙发上。
楼上的老太太不知道是不是停止跳大神了,她念念有词的声音还能隐约听得到,空气里都是烧艾草的味道,闻到了鼻子不太舒服。
程乐伶吃完了碗里的白饭,在老太太神神叨叨的言语里,看到沙发上满脸油光,表情满足的程刚,觉得似乎就是该驱邪的,不太搭上的场景,在他的眼中忽然就变得无比合适。
程刚就像是小说里的某种怪物,需要被炼化。
收拾碗筷,程乐伶站在厨房洗碗槽前,看到被吃得干干净净的菜,看着那些仅剩下一点油污的碗筷,忽然就笑出了声。
洗完走出去,程乐伶在走廊上看到了十楼隐约的火光,他绕着回字形的走廊走了一圈,忽然发现楼下的走廊里也站着一个熟人。
顾渝没想到能在对面看到程乐伶,更让他有些意外的是——程乐伶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作家火焰
笑容。
一个和程乐伶称不上挂钩的神态,如今就出现在了他的脸上,见者恍惚,似乎这该是程乐伶这个年纪的人该有的表情,将过往的阴霾一扫而空似的,换上了积极向上、阳光开朗的模样。
还不算完,程乐伶明显是看到顾渝的,不仅保持着脸上的笑,还抬起手向顾渝打招呼。
顾渝没有回应这个招呼,他通过温瑾昀观察着程乐伶的动向,从大方面来看,就是简单去卖掉了废品,老板和他关系也许不错,还借了他一块肉,回家后这块关键的肉平息了程刚隐忍待发的怒火,不过程乐伶炒菜自己一口都没吃上,就吃了一碗白米饭。
可程乐伶现在却那么开心,虽然看起来略带阴郁,隐隐瘆人,却完全不是皮笑肉不笑的状态。
他是真的开心。
二人一个楼上,一个楼下遥遥望着,不一会儿,就在顾渝打算今晚回房写线索的时候,程乐伶的脸在他的视线里亮了起来。
橙黄色的光落在程乐伶的脸上,映衬得他一双眼睛都亮晶晶的,像藏了一轮小小的太阳。
不仅如此,程乐伶身后的白色墙壁,墙壁上半截的脏污的白色瓷砖,以及那玻璃窗户,都折射着橙黄色的光线,光线跳跃游动,将程乐伶置身于一片光怪陆离的花海之中。
就在此时,顾渝听见了楼上传来刺耳慌张的尖叫声:“着火了!报警啊!着火了!”
凶案多发地点,旧水厂职工宿舍楼理应被警察时时刻刻观察着,以免错过重要的线索,总有犯罪分子喜欢回到案发地点回味自己的“作品”。
奈何旧水厂这个地界并不是什么安分的地方,平日里各种小偷小摸,小打小闹就层出不穷,警局的人手完全不够,上面的人还没完全派过来,会议先行,那就不得不去听一听指示,以至于宿舍楼附近的轮流岗位出现了短暂的空缺。
火焰的蔓延速度之快,往往只是在瞬息之间,夏季的高温,多日持续晴天造就的干燥环境,以及夜晚那助燃一般的带着热度的熏风,从火场过一遭,吹出来的温度只会更高。
“十楼着火了,快点报警啊!”上面的人在喊。
“那老太太呢?她烧纸钱把家都给烧了,人有没有救出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