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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一十章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你的肤色bushi(第1页)

为了研究被自己严重低估的红物质剪刀。

方墨又肝了整整一晚。

很显然,这玩意儿虽然外表仅是一把老式的大剪子,但它毕竟是由红物质制作而成的,所以在其殷红与炽金交织的色彩之下,那威力也是相当的离谱,绝对称得上是一件货真价实的等价神器。

要知道在某些版本的介绍中。

红物质被描述为一种足以打破时空连续体的物质。

这一点在它构成的道具上也有所体现,就比如方墨手里的这把剪刀,现在只要方墨心念一动,任何能被他神识所感知到的事物……几乎就没有剪不断的。

就拿阿斯加德的臣民们来说吧。

方墨为了测试,他这一晚上帮好多人都剃了头。

尤其是那些拾荒者和角斗士,鉴于卡萨星上比较特殊的风土人情,所以他们的发型也格外清奇,于是方墨就十分好心的化身成了前世的教导主任。

这咔擦一剪子下去。

全给他们剪成了清爽的板寸……

当然话又说回来了,这剃头可不是这把剪刀的正确用途,因为方墨感觉如果自己想的话,甚至可以把整个阿斯加德都剪成两半。

这还是因为自己实力不足的原因。

毕竟先前早就说过了,如果想发挥等价神器的真正威力,那么自身的精神力量必须足够庞大。

就比如第一实体手里的虚空指环吧。

现在如果自己想的话,第一实体已经可以操纵引力撕碎星体了。

这把剪刀也是同理,如果换做是第一实体拿着它的话,估计就算是把整个地球剪成两半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
甚至如果自己想的话,只需拿着这把剪刀咔擦一下,那么地球上所有昂撒人的头皮都会被活生生的剪下来,试想一下如果方墨在感恩节那天突然心情不爽……那恐怕印第安人真的会以为是老祖显灵了吧?

“嗯,好像还行……”

等到天色渐亮,方墨也终于缓缓放下了这把红物质剪刀。

考虑到自己今天就要离开阿斯加德了。

方墨没有琢磨其他道具,而是任由它们暂时呆在了史蒂夫的背包里,打算有空的时候再认真研究。

“啧啧,真不愧是我钦定的抽奖圣地啊……”

将手上的东西整理一番之后,方墨也不禁感叹起来,感觉自己在当上了北欧神王之后,这欧气也明显提升了许多,脱非入欧的感觉格外明显。

而也正因如此。

方墨终于逐渐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。

他甚至已经开始计划该怎么拿回奥丁的永恒之枪了。

如果没记错的话,那玩意儿在挪威的时候好像被自己给炸飞了,当然方墨起初并不怎么在意它,毕竟冈格尼尔虽然听起来很拉风,还什么必中的命运之枪……但原着中它也确实没什么亮眼的表现。

估计在自己的剑娘天团里也就只能负责端茶送水了吧。

但考虑到自己这都当上神王了,又能操控植物,这怎么能没有一把符合自己身份的武器呢?

所以方墨打算有空的时候去一趟尼达维,找矮人王艾崔把永恒之枪熔了,再搭配上一些特殊的匠魂材料,混合匠魂特有的标枪,将其重铸成一把神王御用的三叉戟。

想象一下自己一只手拎着三叉戟,另一只手操控着暮色荆棘,口中还大喊着什么取史之道。

自己这不得是安禄山进长安……唐完了?

“哎,小说类的副本还是太少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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