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他们的高头大马,以及和白人有些不同的枪,老酋长热泪盈眶,指着部落家园的方向哽咽道:“我们的家园正被那些白人践踏,雄鹰头领,你……你能不能拯救我们的族群!”
雄鹰点头道:“没有问题,我们帮你们杀光这些白皮猪!”
“他们可有四五千人,你们才四百多人。而且,那些白人手里有冒烟的家伙,隔着老远就能杀人。酋长大人,我看别让他们去送死吧!”一个部落汉子道。
另一个汉子流着眼泪道:“我怀孕的妻子还在部落里,雄鹰头领,我愿意跟你们去战斗!”
很多人被这汉子的情绪感染,纷纷表示愿意跟在雄鹰的后面去战斗,哪怕战死!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,可能遭遇了不测,他们要报仇雪恨。
他们没有雄鹰等人一样的战马,但他们已经下定决心,会像战马一样紧紧跟在雄鹰的身后。
老酋长看了看雄鹰手里的枪,叹了口气道:“刚才是我急糊涂了,雄鹰大人,你们这点人确实不够,而且白人那冒火的棍子可比你们长。不过,你们在前面打头阵,我们会跟着后面,只要能够近身缠住白人,我们就能杀死他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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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鹰哈哈大笑道:“你们不用担心,我保证替你们杀光这些白皮猪!走!战士们,跟我去杀光他们!”
说完,双腿将马一夹,战马一声嘶鸣,越开人群,朝冒烟的部落方向疾驰而去。
人们纷纷为他们让路,拿着武器,紧紧跟在他们后面。
布莱斯特正在屠杀部落里的人,他的手下也在杀人放火,驱赶印第安人的家畜。
他感到了大地的震颤,猛然回头,就看到南边有无数战马,向他们疾驰而来,战马后面跟随着数不清的印第安人,犹如密密麻麻的蚂蚁大军,让人感觉头皮发麻。
“敌袭!赶快准备战斗!”他扔下了要杀的孩子,就朝他的战马跑去。
四五千的白人,对于这种阵仗,早已司空见惯。只不过没想到对方也有战马。他们纷纷拿枪装填弹药,有条不紊地迎了上去,举枪瞄准那些马匹,只待战马进入他们的射程就开枪。
布莱斯特骑在马上,指挥着众人,拿着单筒望远镜打量着对面的骑兵。
让他奇怪的是,这些战马只有他们白人才有,怎么会落到了这些印第安人手里。
望远镜里,那些红种人也有枪支,不过,那种枪很奇怪,比他们的短。还有那些战马,居然都披上了金光闪闪的战甲。
红种人没有披甲,却给战马披甲,让他很疑惑。他不知道的是,那些马上的战士,穿的可是与衣服一样的防弹衣,戴的是钢化头盔。虽然有些不伦不类,但在这个时代,对付他们的枪弹足够了。
还没进入射程,印第安人率先开火。恐怖的弹雨将白人撕碎,白人纷纷倒地而亡。
这些子弹的威力,可不是这些白人的火绳枪可比。能够像串糖葫芦一样,打穿第一个人的身体,又钻入后面人的身体,余势不减,钻入第三人的身体。恐怖地收割他们的生命。
看到这一幕的白人,只能点燃火绳枪。随着白烟升起,枪声响起,他们的子弹虽然打在了印第安人的战马上,却只听到叮地一声,直接掉落在地,和挠痒痒没什么区别。
即使进入射程,子弹也无法对武装到全身的人和马,造成半点伤害。这不对等的科技文明,还怎么打。
当成片成片白人倒在血泊中,这些白人才反应过来。自己根本就不是这些拥有高科技武器的印第安人的对手。于是,纷纷上马逃命。
见到这一幕,奔跑在后面的印第安人,无不兴奋得大声怪叫。像打了鸡血般,拼命追赶雄鹰他们战马的脚步,朝落荒而逃的白人追去。